开封市气象台2024年7月15日08时发布暴雨蓝色(Ⅳ级)重要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5日08时到16日08时,我市中南部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杞县、通许部分区域将出现100毫米以上强降雨。
为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开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开封市应急管理局提醒:1.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研判会商,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做好暴雨天气防范工作。2.气象部门要切实扛牢防汛抗旱“第一道防线”责任,加强天气趋势监测与分析研判,做好递进式气象服务,强化短临预警、精准预警,降雨开始后要加密预报频次,并按照《开封市防汛应急预案》,及时向防办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同时,要按照气象灾害“叫应”机制,及时开展第一责任人叫应工作。3.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县区防范强降水和大风造成的农田积水、湿渍和农作物倒伏。4.水利部门要加大巡堤查险力度,加强对主要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水闸的巡查排查,及时消除我市中小河道堤防及防洪设施安全隐患,确保行洪安全;要加强对水情汛情的监测监控,强化上下游水情信息互通。同时,要做好与城管部门的配合,根据水情及时开启一渠六河闸门,降低城区河湖水位。5.城管部门要严防城市内涝,及时检修排水防涝设施,加强全市重点区域、城市易涝点及立交道口等区域的巡查,落实低洼易涝点、地下空间防护措施,提前预置抢险队伍和抢排设备,做好抢险排涝准备。要加强对户外广告、店面招牌、横幅标语等悬挂物及路灯等照明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危险。6.住建部门要对老旧小区、危旧房屋、自建房等加强排查,指导易涝小区物业做好防水排涝工作。要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深基坑支护、起重塔吊机械、临时工房、临时供电设施、施工点围墙、挡板等设施安全。7.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或易引发险情的障碍物进行排查清除,完善道路安全设施。要根据积水情况,做好交通引导和交通管制,对水毁、积水路段制定绕行路线,对易涝路段、涵洞、立交道口、积水路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进行封控。8.文广旅部门要指导各旅游景区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关停大型游乐设施和户外游乐项目。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9.供电、供水、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供水、通信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停电、停水、通信故障的排查修复,提高强降雨期间电力、通信应急保障能力。10.消防救援机构预置充足的人员队伍和装备物资,提前分配救援力量、装备设备,加强备勤,做好抢险救援准备,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开展险情处置。